巫溪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
关于暂停全县个体诊所营业的通告
(第8号)
为进一步做好我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,减少公众交叉感染和降低传播风险,有效切断病毒传播途径,确保全县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》等相关规定,经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,现将相关事宜通告如下:
一、2020年2月4日18时起,全县所有个体诊所(含口腔诊所)暂停营业。
二、所涉及的个体诊所、口腔诊所要迅速通知已预约的病人暂缓就医,并做好相关解释工作。
三、凡违反上述规定,私自开诊的个体诊所(含口腔诊所)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。
四、个体诊所(含口腔诊所)恢复营业时间另行通知。
巫溪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
2020年2月4日